关于全县秋季学校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利政教督字[200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9月22日至30日,根据县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秋季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利政办发电2009-68号)要求,由县教育局牵头,公安、卫生监督、质监、供电、交警等职能部门单位,联合组成综合、交通、卫生三个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联合检查主要就春季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接送学生车辆的技术安全状况,同时对学生用车运营情况、值班记录以及学校主要交通路口警示标志的设立、学生在路上的交通秩序的规范情况进行了检查。综合检查对学校用电、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和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供电设施、用电线路、食堂特种设备等重要部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学校卫生主要围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传染病防治(甲型H1N1流感防控)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一)用电、校园及周边环境和特种设备安全
春季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基本到位。大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较好,学校内部值班和保卫有制度、有落实;多数学校配电线路符合标准,用电线路比较规范;有特种设备的学校设备管理比较到位,使用运行正常。
(二)学校公共卫生
各学校(园)公共卫生体系较为健全,流行性传染病监控防治(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比较到位;对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比较重视,能够对学校食堂卫生、餐厅、饭菜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学生学习、生活场所能够做到定期消毒和卫生检查。
(三)交通安全
这次对接送学生专用车安全的检查涉及9个乡镇学校、2个县直学校及1处幼儿园,共计72辆接送学生专用车。检查组严格按着《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标准,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技术安全状况、运营手续、交强险、驾驶员资格、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以及学生用车值班记录、学校主要交通路口警示标志的设立、学生路上交通秩序的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对9辆接送学生车辆下达了《接送学生车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辆驾驶人不符的车辆下达了《接送学生车辆停驶通知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用电、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和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安全档案管理情况
1、有的学校周边治安状况比较复杂,如实验二校、实验一幼等学校门口流动摊点较多,利津一中南院和利津二中周边存在不少网吧。
2、部分学校门卫制度不健全,大部分学校的门卫年龄偏大,对学校出进人员把关不严,登记制度不健全,学校内部保卫存在漏洞。乡镇小学基本没有专职门卫或保安人员。
3、部分学校配电室配电盘老化,配套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没有及时到位,架空线路老化,杆上线路混乱,部分学校用电管理不规范,教室,宿舍等配电箱未上锁;个别学校用电保护系统不够完善,存在不少撕拉乱扯现象。
4、部分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档案资料不健全、不规范;个别学校安全管理档案资料“零、乱、散”,没有形成完整体系。
(二)学校公共卫生方面
1、学校食堂管理隐患较大。一是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个别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严格按管理制度操作,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查体证明,从业人员不规范操作,上岗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习惯差、卫生意识淡漠等问题,如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职教中心、实验一校、实验二校、北宋一中、陈庄中心校、虎滩中心校等。二是大多数学校食堂食品原料没有索证,验收台帐记录不全;职教中心食堂出售无生产日期面包。三是个别食堂储存保管、食品粗加工、加工和销售、餐具消毒、清洗、保洁等各环节操作不符合工艺流程,如利津一中北院、陈庄中心校的食堂直接将食物放置地面;职教中心、实验一校、实验二校和虎滩中心校等食堂厨具缺少分类标志,已消毒餐具未放置在保洁柜内。四是部分食堂无防蝇、防尘设施,操作间苍蝇太多,如利津二中、职教中心、北宋二中、陈庄中心校、北岭中心校等。五是个别学校食堂存放较多杂物,操作间污物较多,食品加工用具污秽不洁,如北宋一中、汀罗一中、北岭中心校、虎滩中心校、陈庄中心校等。
2、学校小卖部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小卖部出售大量超期、无生产日期的食品,主要为面包、汽水等,盐窝中心校和虎滩中心校尤为严重;二是个别小卖部超出许可范围,为学生提供饼、豆浆、米饭等主食,如利津二中。
3、在学生传染病防治(甲型流感防控)方面,个别学校预防甲型流感工作规程落实不规范,晨、午检制度,教室、宿舍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学生因病缺课追查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学校缺少疫情报告卡,消毒记录不全;个别学校体温计数量不足,学生体温测量记录不规范。
(三)交通安全方面
1、个别学校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运行。如北岭中心学校鲁E43312、鲁E43375没有审批手续;阳光幼儿园鲁E43211没有专职司机。
2、部分学校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依然存在“摩的”、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现象。
3、个别学校放学时门前交通混乱拥挤,安全隐患较大,如实验一、二校,实验一、二幼等;部分学校路口警示标志(主要是乡镇学校)表层脱落,字迹模糊不清,学校路口缺少减速带。
4、个别学校的值班记录不全,无乘车学生名单、无值班记录。
三、整改措施与建议
1、县乡两级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为学校购置更多的安全设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维护、维修各类安全设施,确保安全使用。
2、进一步加大对学生食堂、餐厅的管理督查力度,严格准入制度,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建议有关学校与食堂、餐厅承包人员进一步细化管理职责,完善约束机制,规范操作过程,不断强化食堂内部管理,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切实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对校车的监督管理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特别是对存在问题的校车必须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要严格落实学生专用车签字放行和安全运营监督举报制度,对非法营运、超员超速以及使用报废车、改装车、农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大力开展报告会、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4、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学校预防甲型流感工作规程》,落实晨检、午检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跟踪制度等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把防控工作做到实处。
四、明确责任,搞好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教育办(中心校)要将安全检查工作引向深入,对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督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各单位要对照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尽快进行整改。靠学校自身力量能够整改的,要在限定的整改时限内搞好整改;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清单,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整改。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并将各学校、各乡镇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作为学校安全评先树优及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安全检查只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督促隐患整改,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才是目的。希望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共同与学校抓好各类安全隐患的治理整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也要不断增强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学校安全 检查 通报
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政府办公室。
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发:乡镇教育办公室(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园)。
利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9年10月21日印发
共印50份